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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影,又稱燈影戲或影戲,是廣泛流傳於中國民間的一種別具特色的表演藝術。它通過燈光、影幕、音響、唱腔及由演員操縱的「皮影人」表演出來。「皮影人」既是皮影表演的道具,也是富有濃厚地方色彩的美術品。但由於皮影源於民間,自古的文人雅士認為它難登大雅之堂,恥於著書立說,故至今所傳的有關皮影的文字資料甚少。
皮影戲,雖在宋代形成一個高潮,但只有片段、零散記錄,既無系統,文物資料亦不多,元代有少許記錄,但缺形象,真正的成熟期是在清代和民國初年。
清代皮影藝術豐富多彩,不管是鏤刻、音樂、劇目都是空前絕後,特別是民初有唱片公司錄製了一些皮影戲唱片,影響深遠,是研究皮影戲的珍貴材料。
從事皮影藝術的工作者,除了在雜錄等中留下幾個人名外,統統被歷史塵埃埋沒了。加上許多珍貴的皮影作品經歷滄桑和戰火等的劫難,劫後餘存的珍品,雖然仍成規模,但已屬鳳毛麟角。
以下分別從宋、元、明、清代及民國四個階段,概述皮影的特色、發展、西傳及由盛而衰的歷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