皮影戲是中國最早傳至西方的表演藝術。早在13世紀時,馬可孛羅隨行的意大利人,把皮影戲由中國帶回祖國,是為歐洲最早的皮影戲,後來在15世紀時又傳至希臘、埃及等地。
14世紀時,蒙古人把皮影戲作為軍隊的娛樂之一,隨蒙古軍西征,皮影戲於是傳至中東國家。根據波斯(即今伊朗)的歷史學家雷士丹丁的記載,成吉思汗大軍在波斯時,曾命藝人表演皮影戲。後當駐紮波斯之蒙古軍隊回朝時,有皮影戲藝人留在波斯,以表演維生。波斯的皮影戲,經河西走廊至蔥嶺(即今帕米爾高原中一帶)、美索不達米亞平原(今敘利亞和伊拉克一帶),傳至土耳其一帶。
1767年,有一位法國神父在中國傳教時向民間藝人學習皮影戲,回國後在法國各地表演。1770年,法國人多米尼克•塞拉芳在中國皮影戲的基礎上,創造了法蘭西(法國)皮影戲。
1767年,德國詩人歌德(1749─1832年)曾在一次展覽會上向德國人介紹中國的皮影戲。1781年,在他32歲生辰時,以中國皮影戲演出《米特華的生平》(Minerva
Sbirth•Life Deeds)的西方劇目,又在同年11月演出《米達斯的判斷》(The Judgment of Midas),轟動整個西方劇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