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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中國的傳統節日 除夕、元旦、人日、元宵、寒食、端午、七夕、重陽和冬節等主要的節日風俗已然形成。 元宵 漢武帝為了祭祀太乙神,設祭壇,立祀祠,並於甘泉宮大張燈火,為民間所仿效,形成了正月十五元宵節張燈夜遊的風俗。 寒食 儘管漢朝沒有確定寒食之日,但漢人重視祭祖,東漢光武帝劉秀以孝立國,提倡掃墓,上行下效,拜掃祭墓之風勃興。王充在《論衡•四諱》中記載有因犯罪判刑者,不可上墳祭掃的禮俗。 端午 漢人認為端午是惡月惡日,並無節日的情趣,而是以驅邪避惡為主。《後漢書.禮儀志》記載,漢朝五月五日時,家家戶戶以"以朱索五色為門戶飾,以止惡氣"。 七夕 漢朝以降,男耕女織的小農經濟模式漸趨定型,節俗日趨完備的七夕節,正反映了漢以來人民男耕女織的生活模式。漢朝的《古詩十九首》"迢迢牽牛星,皎皎河漢女……盈盈一水間,脈脈不得語",開後世七夕節傳說故事之先河。 重陽 西漢時,重陽節已經成了固定的節日,並且已經形成佩茱萸、飲菊花酒和登高的風俗內容。當時人們多以佩戴茱萸,取飲菊花酒和登高為樂事。 冬節 漢朝每到冬至節舉行"履長節"。《中華古今注》云:"漢有繡鴛鴦履,昭帝令冬至日上舅姑"。"履"為鞋襪之古稱,"長"為長輩,"履長",就是獻鞋襪給長輩,含有尊長敬老之意。 太初曆 漢武帝時鑑於以往歷朝改曆法的習慣,致使曆法不準,乃於西元前105年,命太史司馬遷、星官射姓和曆官鄭平等二十餘人制《太初曆》,更精確地反映一年地球運行周期,特別是確定了建寅之月為歲首,垂二千年無大變更。 四時八節 四時,即春、夏、秋、冬四季;八節,指的是民間傳統節令中的"四立"(立春、立夏、立秋、立冬)"兩分"(春分、秋分)"兩至"(夏至、冬至)。其中"立"是開始的意思;"分",是指晝夜幾乎等長的意思;"至",即指達到極點。 中國門神的雛型 漢朝時人們用桃木製成神荼、鬱壘兩人的形象,立於門上,在除夕之際,防止鬼進門,這可以算得上是中國門神的雛型。後宋人王安石云:"總把新桃換舊符"的"新桃"和"舊符"即指此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