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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族是世界上最早從事農耕的民族之一。先民在漫長的採集、漁獵、畜牧和農耕的生產過程中,逐步認識到天氣的變化和季節更替的規律,其中尤以農耕生產最為"靠天吃飯":年復一年的春播、夏耘、秋收、冬藏的循環往復,促使古人制定曆法,以更有序地安排一年的生活作息。據文獻記載,我國早在四千多年前的夏代,就開始制定以歲紀年的"夏曆"(又稱為"農曆"、"舊曆"和"陰曆"),商代和周代也各有紀年的方法,其後經過不斷的完善而沿用陰陽合曆。
中國先民根據天象的變化,將時令劃分為年、月、日、時,並以天干、地支相配合制定曆法。他們將一年劃分為春、夏、秋、冬四個季節,每個季節包括3個月,並將每個月命名為孟春、仲春、季春;孟夏、仲夏、季夏;孟秋、仲秋、季秋;孟冬、仲冬、季冬。在此基礎上又按物候變化創設了二十四節氣,這樣就大大的便利了一年的農事安排了,這可見於民間流行的農業諺語:"立春三日,百草發芽"、"雨水節,接柑橘"、"秋分有雨來年豐"和"立冬白一白,晴到割大麥"等等。
儘管中國幅員廣大,民族憐h,各民族所處的自然地理環境各不相同,農作物栽種、收割的時間以及適合的作物種類等,彼此都有差異,但是都不能違反時序的規律,這同樣可以從各地的農業諺語中得到證明:"莊稼不用問,隨著節令種"、"春分春分,好點花生"、"立夏小滿家家忙,男女下田去插秧"等等,這就是說,古代農民四時耕作及其形成的歲時節俗,它是隨著適應農事安排的曆法的產生而逐漸形成的,給人們提供了適時便利而可依循的規律。耕作不能違反歲時,這是中國世代農民極其寶貴的實踐經驗的總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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