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代察舉的對象有兩種人,一種是「文吏」;另一種是「儒生」。他們可以分別參與察舉各科(常科或歲科)的選拔。儒生大體上又可以分為兩部分:一部分是官吏豪門貴族的子弟;另一部分則是平民出身的子弟。

據統計,漢代全部察舉科目中,被舉薦而且通過考試選拔,然後做官的人,總體情況是:官吏出身佔四分之三,儒生佔四分之一。而平民出身的儒生,又能晉身高位的亦為數不少。例如:西漢大臣翟方進匡衡,以及東漢大臣第五訪,均是平民入仕的典範。

漢代平民通過察舉做官,是一個重要的社會歷史現象。在春秋戰國時期,實行「世卿世祿」的世襲繼承制度,平民入仕難有可能;此後的魏晉南北朝時期,實行「九品中正制」為主的選舉制度,察舉退居次要,平民入仕機會大大減少,甚至出現「上品無寒門,下品無世族」的情況。由此可見,漢代察舉為一部分平民出身的知識分子提供了入仕、參政的機會,對整個社會產生正面的影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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