董仲舒是儒學大師,自漢武帝採納了他以儒學為正統的建議後,一直維持了近二千年之久,被歷代皇帝奉為圭臬。董仲舒還創立維護傳統道德秩序的「三綱五常」體系。

武帝元光元年(公元前134年)詔舉賢良,董仲舒應對策,建議:
(一) 諸侯、郡守、二千石,每年薦吏民之賢者各二人;
(二) 所薦之人「賢」(優秀)有賞,「不肖者」(不合格)則罰;
(三) 量才授官。

董仲舒的建議被武帝採納,遂下令郡國舉「孝廉」各一人。從此,察舉作為較完備的選官制度,正式確立。儒學的地位、察舉的標準,得到完全的推行。

董仲舒(公元前176—前104年)年少時學習《春秋》,景帝(公元前156-前141年在位)時為博士,潛心於儒學研究。漢武帝建元元年(公元前140年),董仲舒建議在察舉中,「推明孔氏(孔子儒學),抑黜百家,主學校之官」。從此,察舉確立以儒學為正宗的體制。但由於竇太后(漢武帝的祖母)的干涉,並未實行。

董仲舒官至江都王相和膠西王相,後因病辭去官職,從事修學著書。朝廷每遇大事,仍常派使者徵詢他的意見,可見董仲舒在當時的地位是何等崇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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