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煉丹家的小心翼翼不同,宋代的一些手藝人卻對火藥的應用大做文章,他們在開封設立煙花作坊,製造各色爆仗即爆竹、五色煙火、起輪、走線、流星、水爆、地老鼠等各種煙火成品。這些成品在點火後,有的聲震九天,振奮人心;有的煙花繽紛,五彩奪目;有的升空如流星經天;有的入地能盤繞旋轉,墜河可濺起浪花,令人賞心悅目。有的人因久製煙火而成匠師,有的則成為表演煙火戲的著名藝人。他們為謀求生計和傳播技藝,常年闖蕩江湖,走大街串鬧市,或在節日用煙火製品烘托喜慶氣氛,乃至形成蔽覆遮障的煙幕。當時在開封城內,尤其是在皇宮中,每臨春節或元宵節,便通宵施放爆竹煙火,成為一種普遍例行的歡慶方式,足見煙花爆竹製造之發達。當年這種製造和使用煙花爆竹的傳統,一直流傳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