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古代煉丹家煉丹的目的甚多,但用硝石、硫黃等藥料煉製長生藥則是其主要目的之一。因統治者夢想長生久視,所以他們的活動便得到支持。早在戰國時,楚國就有人向荊王獻不死之藥。秦始皇也曾派徐福
率童男童女各
500 人入海求仙藥,結果老死於日本。唐代煉丹家在煉丹前常用明火烘燴的方法,制伏某些藥物的有害性,也包括制伏硝硫炭合煉時產生的燃爆性,這種方法被稱為「伏火礬
法」。此類方法甚多:有孫真人的「伏火硫黃法」及「伏火礬法」等。其中「伏火礬法」與火藥的發明直接有關。其法是將含碳的物料馬兜鈴,同等量的硝石、硫黃放入容器中點火合煉,結果迅速燃燒,放出大量的熱和氣體,並引起爆炸。這種引起爆炸災禍之物,正是被煉丹家發明的最早的火藥。此法被煉丹家清虛子記錄在公元
808 年(唐憲宗元和三年)問世的《太上聖祖金丹秘訣》中。可見,火藥的發明至遲不晚於公元 808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