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中原漢族於公元9至10世紀發明的火藥與火器,通過宋元時期各民族政權之間的戰爭,流傳到國內北方各少數民族政權地區,推動了這些地區火藥與火器的發展,出現了互相趕超的局面。13
世紀,崛起於漠北的蒙古政權,綜合學習了各民族火藥與火器技術,用於對內對外的戰爭。也正是在蒙古軍對外的戰爭中,把中華民族發明創造的火藥與火器,東傳至日本和朝鮮半島,西傳至阿拉伯,又從阿拉伯西傳至歐洲各國,形成了火藥與火器的大流傳。這次自東向西的大流傳,引發了阿拉伯人與歐洲人對中國火藥與火器技術的學習,並創造出適用於本國軍隊的火器。阿拉伯人的馬達法(madfa)與歐洲人的手持槍(hand
gun),就是在此情況下,先後於 13 世紀末至 14 世紀前期仿製成功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