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古代發明的火藥,是將硝石、硫黃、木炭(含碳物質)搗碎,碾成粉末,經過拌和配製成混合火藥。火藥中的硝石(KNO3)在燃燒後能釋放大量的氧氣,起著氧化劑的作用,是火藥能遠射的因素。硫黃在火藥燃燒中起著還原劑的作用,是火藥能爆炸的因素。木炭則起著助燃的作用。若將三者放在密閉的容器中燃燒,便形成一個由硝石供氧的內燃燒體系,產生大量的二氧化碳和氮氣,使體積急劇膨脹,脹破容器,並產生高溫煙焰,形成強烈的爆炸燃燒效應。唐以前有些煉丹小知識家在煉丹時曾將這三者放在一起燒煉,結果受到了傷害,乃至喪生。北宋初的兵器研製家便利用這種燃爆效應,製成最初的火器。由於史家記載的遲延,"火藥"一詞,直到公元 1023 年才在宋廷於開封設置火藥作坊時問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