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中國人在日常生活和軍事戰鬥裡發現了自然界放電現象,雖然還沒有發展一套有系統的物理學理論來解釋,不過,在知識的發現和探索上,確實比西方人早得多。

  漢代王充曾在《論衡.雷虛篇》以雷電燒焦人的頭髮、皮膚、草木等例子來証明雷電的本質是火。西方則在18世紀時,美國人富蘭克林(公元1706-1790年)曾冒著生命危險証明天上雷電與地上琥珀的電都是火。他的論証方式和論証証據,幾乎都與王充相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