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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語語法同其他語言,特別是印歐語的語法相比,主要有以下特點:
| 1. |
缺乏形態變化,語序和虛詞是最重要的語法手段。漢語是一種分析性語言,缺少綜合性語言如俄語、德語等語言那種嚴格意義的形態變化,主要通過語序、虛詞等語法手段來表示語法關係和語法意義。例如,「要我做」和「我要做」,語序不同,結構和意思也不一樣。「看報」和「看的報」,有沒有虛詞,結構和意思也不一樣。漢語有時連虛詞也可以省略不用,採用「意合法」。例如,「我前面帶路」,「前面」之前省略了「在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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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. |
漢語詞組和句子及詞的結構方式基本一致。許多詞組加上句調便可成為句子。許多複合詞(如「開學、射箭」一類的離合詞 )和詞組沒有明確的界限。 |
| 3. |
漢語詞類和句法成分之間不是簡單的對應的關係,而是一對多的關係。除了副詞大都只作狀語 之外,其他每一類詞都可以作多種句法成分。例如,動詞常作謂語,有時還可以作主語、賓語或定語 等。 |
此外,漢語的量詞極為豐富。漢語的詞語結構常常受單雙音節的影響,有雙音節化的傾向。例如,說「老王」、「小李」,不說「老歐陽」;說「進行訓練」,不說「進行練」。漢字對詞形也有一定的影響。例如,口語裡兒化詞末尾的「兒」,在書面上往往不出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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