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的結構會出現繁化的現象,因為有時為了區別、強調字音或字義,會給字形增加一些成分。例如為了區別被假借的獨體字的各種字義,往往在獨體字上加上聲符或形符,產生了形聲字。如「箕」字在古文字階段就寫作「其」,但後來它常被假借作虛詞用(「他的」的意思)。為了區別字義,原先代表「簸箕」意義的「其」,反而要加上一個「竹字頭」,寫成筆畫較多的「箕」。

  又如「然」,下部有個「火」,本義是「引火點著」、「燃燒」,可是又常常被假借作代詞(「這樣,那樣」)或形容詞(「對,是的」)。這些假借意義甚至比本義更常用,後來用作本義時就再加「火」字旁作「燃」,形符「火」就變得重複了。

  繁化使漢字的數量不斷增加。例如,「辟」有多種意義,為了區別它們,人們把它們分別寫成「僻」(偏僻)、「避」(躲避)、「闢」(開闢)、「譬」(譬喻)。這樣,一個字變成五個字,因為「辟」字自身也仍在使用,如用於「復辟」。


簡化或繁化的規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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