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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30年3月1日,魯迅與郁達夫、潘漢年、田漢等五十一人聯名發起成立中國自由運動大同盟,反對國民黨政權查禁書報,檢查新聞,鎮壓勞苦群眾為求生存而進行的罷工抗租行動。宣言指出:「自由是人類的第二生命,不自由,毋寧死!」魯迅因此被國民黨浙江省黨部冠以「墮落文人」的罪名,呈請南京政府通緝。1933年1月11日,魯迅加入宋慶齡、蔡元培領導的中國民權保障同盟;同月18日,被選為同盟上海分會執行委員;5月13日,與宋慶齡等赴德國駐滬領事館抗議德國法西斯的恐怖主義行徑。6月,同盟總幹事楊銓被暗殺,同盟活動中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