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19世紀中葉開始,在列強侵略中國的刀
光劍影之中,香港地區逐步被英國割佔和租借,
1842年,英國強迫清政府簽訂中英《南京條約》,
正式割讓香港島;1843年,維多利亞女王頒布了
《英王制誥》,宣布設置「香港殖民地」。
1860年,英國強迫清政府簽訂中英《北京條
約》,割讓九龍。英國國王指派的香港總督成為
香港的最高統治者,大權獨攬。

  香港缺乏天然資源,但地理位置優越,英
國人佔領香港以後,宣布香港為自由港,銳意
將香港發展成為遠東重要的轉口港。1900年,
由香港轉運進口的貨物佔中國全部進口貨物的
40%。同年,進出香港的船隻噸位達到1,402萬
多噸,15年內增加了1倍。

  英國殖民統治下,聚居於香港的英國人有
著優厚的待遇。但是,由於香港是自由港,殖
民政府採取了許多有利於商業發展的管理方法,
加上中國內地不斷出現社會動盪,歷來吸引
許多華商和手工業者來港謀生。這批擁有大量
資金的華商逐步成為一股不容忽視的社會力量。
1881年6月3日,港督軒尼詩曾對立法局議員
說:「香港稅收『華人所輸,十居其九』。」

  1941年12月25日,日軍佔領香港,人稱「黑
色的聖誕節」。香港居民經歷了日佔時期三年零
八個月的苦難歲月。


同步參考:
香港與英國文化

文化交流的軌跡

交通工具的發展

鴉片戰爭

抗日戰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