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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人向有「士、農、工、商」的傳統觀念,商是末途,士為一等。但晉商認為,商與士、農、工是同等重要的,入那行,就得敬那行,絕不輕視。
晉商把商業作為一項終身的事業對待,並將儒家所宣揚的誠信、仁義、忠恕精神貫注於經營活動中,打破「學而優則仕」的傳統。不少人家喜將「俊秀子弟」送入商門當學徒,為晉商隊伍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援。
朝廷政策開展商機
明朝政府實行「開中法」,解決駐邊軍隊糧餉,給晉商提供為軍隊輸送糧食的機會,晉商取得販鹽的特權,獲取厚利。同時,他們開始從事中蒙邊境商業活動,開拓內外蒙古市場,發展當地經濟。
在政府的支持下,晉商得以壯大財富;回鄉後,紛紛買田地、築房產,誇富於鄰里之間,經商的風氣大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