紹興十一年歲末,岳飛獄案遲遲未決,但主和派再也不能等了。十二月二十九日,
等通過秦檜匆匆上報一個奏狀,提出將岳飛處斬刑,張憲處絞刑,岳雲處徒刑,請高宗裁斷。高宗當即批示:岳飛特賜死,張憲、岳雲並依軍法施行,令楊沂中監斬。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(1142年1月28日),岳飛被處死於監獄中,時年三十九歲。在獄中,岳飛悲憤地揮筆寫下了八個大字:「天日昭昭,天日昭昭」。
岳飛班師
明升暗降收兵權
岳飛下獄
布衣范澄之上書
羅織罪名
岳飛之死
你能否從岳飛伐金的使命和後來主和派與金簽訂的《紹興和議》裡,猜測宋高宗主和與殺岳飛的原因?